五、红绿灯又称为交通信号灯,是以规定之时间上交互更换之光色讯号,通常设置于交岔路口或其他特殊地点,用以将道路通行权指定给车辆驾驶人与行人,管制其行止及转向之交通管制设施。
一、遇到红灯时车(包括自行车 摩托车 电动车)不能直行,也不能左转,但可以右转通行。
二、遇到绿灯时车可以直行,也可以左转右转(特别注意红绿灯上面的指示方向箭头)。
三、方向灯为绿灯时是可以向红绿灯上面的指示方向箭头方向行驶。
四、方向灯为红灯时是不可以向红绿灯上面的指示方向箭头方向行驶。
五、红绿灯又称为交通信号灯,是以规定之时间上交互更换之光色讯号,通常设置于交岔路口或其他特殊地点,用以将道路通行权指定给车辆驾驶人与行人,管制其行止及转向之交通管制设施。
六、交警支队要求,各交警大队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关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取证的有关要求,对不按规定通行交通违法的证据严格审核把关。
右转主要还是看右转弯信号灯。
机动车行致路口前,首先是要根据去的目的地确定在路口的行进方向,根据行进方向在进入实线车道前选准车道以免为改变车道违章变道,再根据对应车道看信号灯行驶。
右转弯如为绿灯或圆形灯不亮则可以右转,此时人行道信号灯无论为红灯还是绿灯都可右转,但右转时一定要注意避让行人确保安全。
现实中不太可能,真有如此少的车流量,要么直接不设交通灯,要么是闪黄灯,这两种情况下行人在斑马线上有优先权,更谈不上闯红灯,因为压根没有红灯。
如果真是题设的红灯,标准答案是不可以,没有为什么,红灯停绿灯行是法律规定的。
当然了,您可能说宪法规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刑法也规定故意罪要负刑事责任,然而还是有人故意……
所以这么杠下去是没有意义的。
愿意闯就闯吧,既然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闯红灯而为之,那说明行为人在一番考量之后认为违法在当前状态下是个体利益最大化的最优选择。
只是这还算是法律问题吗?
一般说来,人行道的灯和红绿灯是同时变的,但是两者之间,会有一点点时间差,两者之间的规律也有一定的区别。
红绿灯要管直行、左转、右转、掉头,人行道的灯只管人行道直行,车辆通行排队长,一次通过时间短,通行效率低,所以有车抢黄灯通行,为了行人安全,行人的红绿灯往往要比车行道红绿灯短。
人行道红绿灯比同向车行红绿灯变灯要早,所以人行道灯是绿色,车行红绿灯一定是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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